1、负责协调推进集团投资企业改革重组整合工作。包括企业撤并重组、产业整合、股份制改造、企业改制、上市等工作,拟订投资企业重大国有产权重组方案、改制方案、调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方案、上市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投资企业合并、分立,歇停业或破产清算,长期非股权、非债权类资产的投资及运营、转让、处置。
3、负责对集团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国有产权界定、国有产权登记管理、资产评估管理;集团国有专有技术、商标字号和其他无形资产管理等工作。
4、负责集团国有股份处置工作。拟订国有股权转让方案等并组织实施;指导投资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工作。
5、负责集团投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集团投资方案,包括收购投资企业股权方案、对投资企业增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并组织实施;指导投资企业投资管理工作。
6、负责集团及所属投资企业涉及产权方面等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7、负责制定本部门职能相关制度。
8、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