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实集司办〔2017〕95号
青岛索康食品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
青岛索康食品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2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科学把握杭州“后峰会前亚运”安全发展“窗口期”,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健全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晰责任,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进一步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摸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危化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鼓励和推进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的应用,积极引进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2018年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安全风险。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风险摸排,为风险管控提供依据。(2018年2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做好“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2018年2月底前完成机制建设)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及废弃处置的管理。
严格落实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及废弃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的监管,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2018年2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
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探索开展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事故预警等,提升重大危险源管控的有效性。(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四、时间进度
2017年4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部署阶段(2017年4月)。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要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确定责任部门,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紧部署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于2017年4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公司。今后按季度向公司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考核。公司将对重点单位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情况适时组织检查。